发布时间:
2025-01-10 10:43
信息来源: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分享到:
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科左后旗镇北液化气站重大问题隐患核查情况报告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通辽市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问题隐患责任倒查的通知》文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第一时间进行批示,立即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成立责任倒查调查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自治区移交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随文附后。
附:科左后旗镇北液化气站重大问题隐患核查情况报告
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科左后旗镇北液化气站重大问题隐患
核查情况报告
科左后旗镇北液化气站调查组
2025年1月3日
目 录
(三)行业监管部门 ··············· 5
二、问题隐患前期处置情况············· 5
(一)问题隐患发生经过 ············· 5
(二)隐患造成损失 ··············· 5
(三)前期处置结论 ·············· 6
三、核查情况 ··· ··············· 6
(一)针对问题一 ················ 6
(二)针对问题二 ················ 7
(三)核查结论 ················ 7
四、处理结果 ················ 8五、下一步工作 ················ 9
科左后旗镇北液化气站重大问题隐患
核查情况报告
2024年5月13日,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镇北液化气站进行压力容器非法改装”。12月18日,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问题隐患责任倒查的通知》文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成立责任倒查调查组,调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自治区移交问题进行认真核查。
一、基本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北液化气站,成立于2001年10月08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甘旗卡镇(第四中学北侧),法定代表人为贾XX。经营范围包括:液化气、钢瓶、炉具(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凭专项审批证件经营)。
(二)企业聘请第三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通辽市鼎丰锅炉安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0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法定代表人为王XX。经营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经销锅炉、锅炉配件、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
(三)行业监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北液化气站特种设备备案情况,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科左后旗镇北液化气站特种设备行业监管部门。
二、前期处置情况
(一)问题隐患发生经过
2024年5月13日,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镇北液化气站进行压力容器非法改装”。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进行现场核实,发现该站当时处于停业状态,未进行液化气充装作业,液化气储罐管路已切断,压力表数值显示为0,当时企业负责人反映聘请通辽市鼎丰锅炉安装有限公司对旧储罐进行拆除,不涉及特种设备的改造。因拆除作业无需资质,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企业5月28日前聘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并履行书面告知义务。5月17日,进行二次复查时,该单位未能提供安装单位资质及安装告知手续。5月22日,第三次复查时,科左后旗镇北液化气站提供了其聘请的通辽市鼎丰锅炉安装有限公司履行的安装告知手续。5月28日,企业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办理了3台新安装设备的使用登记。
(二)隐患造成损失
企业在更换液化气罐期间处于停业状态,未进行液化气充装作业,液化气储罐管路已切断,压力表数值显示为0,企业在拆装液化气罐期间未造成经济损失。
(三)前期处置结论
企业在拆装液化气罐期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规定,设备在安装前未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安装告知手续,鉴于该企业每日充气作业量较大可能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所以被列为重大隐患进行整改。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企业5月28日前聘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并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因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履行安装告知手续,未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同时,新安装的3个液化气储罐为新购置地埋罐,均取得了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综合考虑该企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产生危害后果,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进行合规指引、规范营业。
三、核查情况
自治区移交的重大问题隐患: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北液化气站,该站聘请通辽市鼎峰锅炉安装有限公司对旧储罐拆除作业和新液化气储罐的安装时,现场未提供安装单位的资质材料,该企业每日充气作业量较大可能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特种设备改造未经监督检验继续使用。
(一)针对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北液化气站,该站聘请通辽市鼎峰锅炉安装有限公司对旧储罐拆除作业和新液化气储罐的安装时,现场未提供安装单位的资质材料问题
核查结果:经与企业、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企业在5月13日和17日检查期间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因拆除作业无需资质,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企业5月28日前聘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并履行书面告知义务。
12月20日,经现场核实,该企业液化气充装资质、聘请企业资质、气瓶充装、企业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现场提供了整改告知书、聘请企业资质书等相关佐证。
(二)针对该企业每日充气作业量较大可能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特种设备改造未经监督检验继续使用的问题
核查结果:经核查,该企业在拆除安装气罐期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未履行安装告知手续。鉴于该企业每日充气作业量较大可能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所以被列为重大隐患进行整改。
12月20日,经现场核实,新安装3个液化气储罐均为地埋罐,并取得了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规定,由设备制造单位山东中杰特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的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在安装期间不需要重复进行监检。
(三)核查结论
一是对责任单位核查情况。责任单位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件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到镇北液化气站进行核实,分别于5月13日、17日、22日先后三次进行实地执法,期间对企业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聘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并在安装前履行告知义务。
二是对企业核查情况。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备拆除安装前未履行安装告知手续。综合考虑该企业每日充气作业量较大,可能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但在限期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未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将该问题列为重大隐患进行整改,对企业进行合规指引、规范经营。
四、处理结果
(一)对责任单位处理结果。2025年1月3日,科左后旗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XX、业务人员邓XX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压紧压实职能职责,提高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
(二)对企业处理结果。2024年12月27日,科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深入剖析出现问题根本原因,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流程。企业自行对内部管理进行调整,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企业内部处罚1000元,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
针对此次自治区移交问题隐患,通辽市将全面举一反三,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持续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针对岁末年初期间液化气站和餐饮企业等重点单位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以此次反馈问题核查为契机,结合近期自治区部署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全市各地区和部门集中开展隐患排查。特别对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深入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加大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部位执法检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我市今冬明春期间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