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5-02-24 14:4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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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六届市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5日至9月28日,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2日至11月20日,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2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向中共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迅速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积极主动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常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专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2月22日下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2月23日印发《中共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通应急党发〔2024〕3号)和《通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4月26日印发《通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通应急党发〔2024〕6号)和《通辽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通应急党发〔2024〕7号),并建立月调度机制,动态掌握问题整改进展并及时督促整改。5月28日,组织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整改问题推进会,对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再次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常规巡察方面,对照整改落实四个方面12项重点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细化了37项具体问题;专项巡察方面,将4个方面10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为30项具体问题,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其他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具体责任,抓好所分管科室、二级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要求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二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成效。局党委始终坚持整改落实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相结合,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成效来推动工作,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一是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时研究,加快推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效果明显;对需要长期坚持推进的,做到持续用力、抓牢抓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局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整改中的各项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出席局党委会议,征求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常规巡察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按照市委宣传部工作提示和工作实际,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第一议题”、传达上级文件、上级会议精神、讲话精神、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开展研讨等方式,丰富学习方式。二是深化学习,将安全生产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将内蒙古阿拉善重大安全事故作为反面典型,开展“反思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专题研讨。四是举一反三,结合年初以来全国发生的事故教训,对防火安全及应急处置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制作《消防安全应急手册》,面向我市各旗县市区、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免费发放。五是发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书籍,列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统筹安排本级及旗县安委会组织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4年4月24日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局党委会议、党支部集体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上级会议精神、讲话精神等。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关于内蒙古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习近平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求是》2024年第7期)等内容,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指示批示精神等。2.深化学习,将安全生产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分别在2023年10月23日--24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二期读书班和2024年4月8日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体学习时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3.强化警示教育,将内蒙古阿拉善重大安全事故作为反面典型,2023年10月24日按照主题教育办要求,局党委委员围绕“反思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开展专题研讨,2024年7月25日局党委委员围绕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相关责任领导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主动认领。4.举一反三,结合年初以来全国发生的事故教训,对防火安全及应急处置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制作《消防安全应急手册》《应急科普漫画》共25000册,面向我市各旗县市区、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免费发放。5.发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书籍,列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3月1日、5月31日市安委办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集中观看了《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在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连续两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旗县安委会组织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
(2)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要求,谋划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思路举措。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面,制定出台《通辽市“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综合部门、保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职责,确保落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在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领域方面,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近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思路和举措;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整治无证开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冶金工贸领域源头把控,进一步规范工贸企业履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手续。三是加快组建自治区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通辽市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等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面,印发《通辽市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工作落实。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市安委办起草,安委会成员单位反复研究讨论,3月2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已正式印发《通辽市“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进一步理清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执行情况: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通辽市“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并写入部门三定方案,结合日常工作常态化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2.已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阶段性工作重点,长期坚持;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中,重点检查无证开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派出检查组4组,聘请专家6人次,检查企业9家次,共发现一般问题隐患81项;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防范遏制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若干措施》(通应急发〔2023〕40号),要求各旗县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三同时”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3.已向市政府提交《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建三支应急救援队伍的请示》。4.2024年5月30日印发《通辽市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3)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局党委对“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对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二是制定《“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细化工作举措。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4年6月3日,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忠臣同志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和“五大任务”2024年工作。2.2024年6月11日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和“五大任务”两件大事2024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4)紧盯问题整改,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深入研判三年行动存在问题,严格督促相关部门对照不足之处,认真查缺补漏,并制定印发《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强化问题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二是督促指导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按要求完成有关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对全市上报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整改时限,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三是建立通辽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对各旗县市区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月调度、季调度,统筹建立全市非煤矿山问题隐患动态监管台账,加强问题隐患的闭环管理,逐条审查,逐条销号。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4年1月28日印发《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截止到全国两会结束,全市累计派出督导检查组2736个,检查企业16019家次,发现问题隐患8844项,整改完成7842项,其中重大隐患42项,整改完成42项,下达整改通知书1008份,停产整顿23家,行政处罚161.74万元,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22家。2.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市应急局已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并已完成整改销号。3.制定并印发了《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应急发〔2024〕27号)在全市部署开展1轮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月调度3次,全市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54家次,发现问题45项,作出行政处罚27.1万元;已建立全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监管台账。
(5)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安全监管行政执法。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全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情况,督促各旗县市区按时按量上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二是针对“先处罚后报批问题”问题,查明原因、作出情况说明。三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四是充分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强化线上设备、监控、报警巡查,形成线上线下检查合力,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五是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加强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对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印发了《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的通知》(通应急字〔2023〕16)号,每季度至少通报3个典型案例;督促旗县市区按时按量上报典型案例。2023年全市共上报典型案例54个,报送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全区排名第一;2024年截至目前上报典型案例38个,符合自治区有关要求。执行情况:每月通报3个典型案例。2.组织开展会议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和法律法规执行,并写明发现案件处理呈批表审核意见时间填写错误的经过,时间注明为2022年12月7日。3.2024年6月18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解读、明确监管职责、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培训100人次,进一步提升干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针对重检查轻处罚现象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应罚尽罚,2024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083家次,查处违法行为2745项,实施行政处罚122件,处罚率11.3%。4.通辽市全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均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通过线上监管与线下检查相结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长期坚持。5.印发了《通辽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通应急发〔2024〕24号)、《通辽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通应急发〔2024〕23号),共检查企业43家次,共发现一般问题隐患355项。
(6)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研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机制,开展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旗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等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必查项。二是摸清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底数并制定相应台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4年6月18日印发《通辽市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家,发现培训相关问题24条,已完成整改。执行情况:自印发《通辽市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制度(试行)》之后,结合日常检查和相关专项行动,入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等8部门印发了《通辽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通应急字〔2024〕53号),要求各相关部门“逢企必查证书”,全链条打击查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等违法犯罪行为。2.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主要包括持证人姓名、操作工种、证件有效期限),并制定了相应的台账。
3.积极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7)对旗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加强督导。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已将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变更整合为通辽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督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用地选址,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及立项批复,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报送至自治区待上级批复,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旗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建设支持,推动市本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指导各旗县市区建设标准化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督促各旗县市区编制印发总体应急预案。取得阶段性进展。1.市应急管理局已将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变更整合为通辽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督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用地选址,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及立项批复。目前正申请提级论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各旗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如下:霍林郭勒市:已完成项目用地选址,正在建设施工中;扎鲁特旗:正在建设施工中;奈曼旗: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库伦旗:选址立旧建设于气象局办公大楼,整合建设新指挥中心;科左后旗:已重新选址、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科左中旗: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正在推进落实;开鲁县:正在推进;科尔沁区:已完成基础设施改建,正在推进信息化指挥系统建设;开发区:正在推进。2.已完成市级专项预案备案29部,9个旗县市区总体应急预案已全部印发。
(8)积极推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将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9个重点建设项目整合为通辽市蒙东城市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基地暨消防战勤保障训练基地(一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草原高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通辽市中心城区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通辽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督预警平台建设项目、通辽市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已完成项目用地选址,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及立项批复,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报送至自治区待上级批复,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建设支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落地。二是由于2021年全国钢材价格涨幅,造成该项目审定价格超出预算总投资,经与军分区协商并向市政府申请,拟缩小建筑规模,一直未获市政府批准,2022年后,军分区一直未推进该项目,作为项目承建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未再进行相关工作,财政于当年将预算资金收回,下一步如军分区继续推进该建设项目,需重新申请预算资金,市应急局可以继续推进该项目,如军分区不再启动该项目建设,则项目终止。三是按照谁组建、谁负责原则和财政事权划分,将市本级队伍资金保障(包括意外险)纳入年度预算,协调解决办公场所和训练演练场地。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已完成对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草原高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通辽市蒙东城市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基地暨消防战勤保障训练基地(一期)项目、通辽市中心城区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通辽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督预警平台建设项目、通辽市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并逐步推进具体项目建设落实。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草原高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应急部初审通过并批复,目前正在推进初设编制等工作,其他项目待申报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2.作出情况说明,终止民兵应急器材库建设项目。3.已将市本级队伍资金保障纳入年度预算并上报市财政局,同时为市级救援队伍争取各类抢险救援装备,并组织开展联合训练演练。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试点,印发《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通辽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报送推荐乡镇申报材料,已确定我市4个乡镇为试点地区。
(9)加强综合演练,提高演练频次。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加强应急演练,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填报《通辽市2024年应急演练计划统计表》并上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二是按计划时间节点逐步开展通辽市冬季冰面水域救援演练、通辽市应急指挥通讯拉动演练、通辽市水域救援应急演练、通辽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辽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4年3月15日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填报《通辽市2024年应急演练计划统计表》并上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排部署全市应急演练工作。2.已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及重点企业开展了通辽市应急指挥通信综合保障演练、通辽市水域冰面救援演练、通辽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市级演练8次,各旗县市区开展各类大型演练10次,进一步检验了各类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10)增补专家数量,优化应急专家库结构。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向社会发布增选应急领域专家公告,深挖本地专家资源,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收集符合条件的自然灾害和应急救援领域专业人员,动员加入我市应急领域专家库。同时修订完善专家管理办法,在确保专家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域专家入库条件。二是建立健全专家使用联动机制,打破专家使用地域壁垒,横向衔接各盟市、各部门专家库,纵向衔接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共享专家资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面向社会发布《关于增补通辽市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的公告》,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发送征集推荐函,补充专家库成员,截至目前共收到各类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201份,符合条件人数186人,调整后专家总数472人,自然灾害和应急救援总数127人,占27%,比之前提高16%。2.已与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签订共享合作协议。
4.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1)推动政策落实,推进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
整改措施和进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设备采购进度,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加快推进上级牵头部门(自治区应急厅)对二批次采购项目装备验收等工作,并及时下拨装备物资,加强基层防火能力。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目前项目已采购完成初步设计文件中全部机具设备,共111种,物资已全部到位并完成市本级验收工作,其中2023年12月26日已将37台特种车辆上牌照并划拨到各旗县市区,项目资金使用采取先请示、后申请、再办理方式,采购程序均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档案资料整理完毕,已将电子设备下拨到各旗县市区。
(12)及时拨付资金,做好救灾资金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和进展:加大资金支付使用督办力度,印发关于加快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有关通知,市应急管理局每季度调度各旗县市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同时联合市财政局开展救灾资金督查检查,督促旗县市区加快资金支付,保证救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大救灾资金监管力度,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快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通应急函〔2023〕75号),督促旗县市区加快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支付,要求及时旗县市区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填报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救灾资金涉及库伦旗51.2万、开发区23.35万、科左中旗0.08万以及扎鲁特旗290万已全部拨付到位。
(13)强化防汛抗旱监管调度。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强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对各旗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加强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相关事项进行督办,督促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同时按照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西辽河干流整治实施方案》(通河湖函〔2024〕1号)要求,会同市水务局、农牧局督促相关旗县做好禁种阻碍行洪高杆作物工作。二是已按照通辽市国土空间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通辽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并将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纳入《通辽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并协调督促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按专项规划落实建设。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已对各旗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加强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相关事项进行督办,督促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同时按照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西辽河干流整治实施方案》(通河湖函〔2024〕1号)要求,已会同市水务局、农牧局督促相关旗县做好禁种阻碍行洪高杆作物工作;已于2024年3月11日调整上报2024年市旗两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大型、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2024年3月21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安全度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已编制完成《通辽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将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纳入《通辽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2024年6月6日向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疾控、人防、地震等相关部门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避难场所的督办函》,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护和使用工作。
5.深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
(14)积极推动任务进展,及时完成改革重点任务。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制定出台《通辽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制度》,及时开展自然灾害会商研判,确保制度健全。二是制定印发《通辽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机械制造等五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辅助预防作用,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并督促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4年5月30日印发《通辽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制度》。执行情况:自《通辽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制度》印发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放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在森林草原防火期、防汛期等重要节点提请政府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灾害形势,全面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汛期,我局会同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组织召开临时会商10次,根据会商结果,及时下发通知和提示函,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2.2024年2月29日制定印发《通辽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规范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机械制造等五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
(15)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
整改措施和进展:组织整改专班对市应急局成立以来发生的行政审批案卷进行梳理、核实、查证。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度》《一次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和要求。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经组织整改专班对市应急局成立以来发生的行政审批案卷进行梳理、核实、查证,所有案卷内均附有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补正、整改情况说明,企业已对本单位补正、现场核查、整改时间加以说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补正材料、现场核查、整改不计入规定的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审批等各环节我局均已按法定时限要求办理。2024年4月4日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度》《一次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组织整改11个审批事项,发现问题11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16)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整改措施和进展: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局党委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推动落实相关营商环境工作,对于重点内容及时调度,及时推进工作开展。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已于2024年3月28日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年行动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明确科室责任。2.印发《通辽市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加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3.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等三个清单的通知》,优化行政执法法治营商环境。4.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拓展“网办深度”,持续梳理、动态更新全程网办事项清单,推进涉企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提升电子证照种类和数量,梳理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拓展“免证办”应用场景,推动涉企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应用。5.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按时限要求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7)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及时将上级拨付的救灾资金拨付至各旗县市区,并督促各地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及时增储大型水泵、应急救援灯车等现代化抢险救援设备,提升应急抢险救援保障水平。二是市应急保障中心与局机关业务科室对接,补齐签批手续。三是修订完善《通辽市应急物资装备调拨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应急物资调拨使用程序、明确各方责任。对紧急情况下物资装备调拨使用流程,补充调拨手续时限等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联合财政及时分解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指导相关旗县市区采购大功率水泵132台、自动升降工作灯21台等现代化抢险救援装备,各旗县市区已进行采购,已满足相关要求,并按照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做好随时调拨准备;申报2024年一般债券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购置防汛抗旱物资装备。2.已完成《通辽市防汛抗旱物资申请单》01号至11号手续领取人签字盖章。3.已对《应急物资入库管理制度》和《应急物资出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执行情况: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10月8日由应急保障中心李文忠副主任组织开展储备库区通辽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对应急物资紧急调拨程序及应急物资调拨使用流程进行重点学习,在本年度完善了应急出库管理制度、通辽市应急物资入库管理制度。通辽市应急物资装备科对紧急情况下物资装备调拨使用流程特殊情况下可凭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指挥部的电话(短信)通知先行出库,做好相关电话记录或短信、微信记录,发货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18)加强化工行业风险集中管控。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组织召开通辽市化工园区认定调度工作会,及时调度掌握各园区共计9项应急评估指标进展情况,加快指标完成进度。二是成立督查组,对各园区评估认定指标完成进行现场督查,对推进缓慢的园区发函针对性督促,帮助指导园区逐项完成应急评估指标。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通过工作调度会和成立督导组,督促园区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已经取得成效,我市4家化工园区均已在时限内,就2023年末评定前,完成所有指标。其中3家园区已经通过自治区评估认定,经自治区工信厅公布,成为正式的化工园区,所有指标完成情况得到自治区认可。剩余1家园区已建设的安全管控措施已经投入使用,并将园区内重点化工企业申报化工重点监控点,以此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园区的安全水平。2.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整治提升工作正在稳步进行。目前,3家新认定园区已经完成园区自查工作并针对自查结果完成整改。自治区园区评估复核组已经完成评估复核,正在等待反馈结果。
(19)加强重大事故警示教育。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坚决落实防火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措施,切实把各环节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二是开展防火督查检查。即将进入春季防火期,充分发挥森防指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深入林牧区、重点火险区督查、检查、指导防火工作。三是抓紧抓牢火源管控。在防火期内各级防火部门进入“站山头、守路口、看坟头”的工作状态,实行紧要防火时段的严防死守。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游人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加强对林牧区、自然保护区等火灾高风险区域擅自烧荒、烧秸秆、烧茬子等违章用火行为的打击。四是全面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近几年发生的火灾案例,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办法,不断拓展防火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火灾的发生。五是持续做好应急处置。按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在防火期内,各级防火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制度;森林消防队伍提前进驻重点火险区靠前布防,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待命,遇有火情迅速出击,坚决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4年3月18日召开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由市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市委常委、副市长亢永强主持传达了自治区会议精神,对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2.在春防期印发了《进入防火期的通知》,同时市政府于2024年3月7日发布《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通告》,向社会告知森林草原禁火区域和禁火有关规定。3.在防火期内,组织应急、林草、森防等防火部门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全市累计派出防火督导检查组70余人次,切实做到“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4.2024年4月1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启动仪式在通辽市西拉木伦公园举行。5.针对清明期间防火形势,气象部门发布专项气象服务,各级防火部门值班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保证火情信息时刻畅通,森林消防队伍全员保持二级战备状态,随时做好处置突发火情的各项工作。
(2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起草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二是根据工作分工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定期召开研判会,在重要时间节点分析研判应急管理领域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点,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四是持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按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形势、部署工作。五是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起草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意识形态学习清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2.根据工作分工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1月24日,印发《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工作分工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3.强化阵地管理,2024年6月11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在第11次局党委会上传达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分析应急管理工作领域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分析研判应急管理领域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点,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4.持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按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形势、部署工作。5.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相关责任领导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主动认领。
(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
7.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局党委书记、局长召开专题亲自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要求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三是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四是局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五是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局党委书记、局长召开专题亲自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2024年3月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3.2024年4月至7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4月28-29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4.2024年3月开展纪检组长讲党课活动,强化对年轻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局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5.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6.3月27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2)多方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整改措施和进展: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年初以来,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破防》、《家风失守 坠入迷途》等警示教育片共8次。
(2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考核。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引导鞭策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纳入对二级单位年度考核,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二是考核结果经局党委会研究后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同时向二级单位公布考核发现的问题及考核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3年12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通知》,将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纳入对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强化日常考核,2024年7月对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及时发布工作提示和党建检查反馈问题清单,督促二级单位举一反三,提高工作质效。2.考核结果于2024年1月25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后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同时向二级单位公布考核发现的问题及考核结果。
8.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
(24)抓好监督责任落实。
整改措施和进展: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将监督情况纳入局党委书记年度述职内容中;做好局党委书记对部门负责人和新任职干部、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的廉政谈话记录,将廉政谈话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在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持续加强对二级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将监督情况纳入局党委书记2024年度述职内容中;局党委书记对部门负责人和新任职干部、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
(25)紧盯廉政风险防控。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压缩权力循环空间。二是强化平时对本单位落实廉洁风险防控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在全局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按照职能职责,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细致深入地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2024年4月24日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压缩权力循环空间。2024年2月28日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纪检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通报和督促强调。2.建立本年度廉政风险点,强化平时对本单位落实廉洁风险防控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在全局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按照职能职责,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细致深入地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3.3月28日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基地、2024年3月纪检组长讲党课、学习新修订《条例》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6)严格执行应急管理24小时值班制度。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对照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值班记录对值班漏签、值班记录空白情况进行严格核实,督促带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细致展开值班工作,规范记录值班工作情况,将值班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加强值班业务培训,要求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熟悉各项熟练使用信息报送业务系统和视频通讯设备,定期对值班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漏签、补签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已对照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值班记录对值班漏签、值班记录空白情况进行严格核实,印发关于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督促带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细致展开值班工作,规范记录值班工作情况,将值班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并结合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值班工作通报,对应急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旗县市区应急局认真对照检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科学配备值班人员力量,实行双人值班模式,并设立独立值班室,配齐各项保障设施,改善值班工作环境。制定局机关值班制度,规范应急值班交接班和带班领导签字及信息登记等环节。2.已定期组织各旗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局机关值班人员进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专题培训,于1月30日组织各旗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专题培训,并于5月24日对各旗县开展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安全生产领域管理信用建设培训会议,并定期对值班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漏签、补签情况。3.未签字带班领导已作出书面检讨。
9.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7)规范账目处理。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举一反三,重新梳理账目,责令局机关和应急保障中心就账目处理不规范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加强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培训,进一步明确办公经费、工会会费科目分类,坚决杜绝账目混淆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局机关、保障中心就做账目处理不规范问题作出说明。2.2024年5月15日已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培训。3.已于2024年9月4日由李忠臣副局长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谈话,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8)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尽快支付应付款3.18万元个人劳务费和6.6万元设备质保金。二是对剩余4.868万元应收款发公函进行催收,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寻求解决。同时,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对无法收缴的历史遗留账目将按照有关要求,做坏账处理,核销账目。取得阶段性进展。1.3.18万元个人劳务费,6.6万元设备质保金已分别于2023年9月,2023年12月完成支付。2.修车费0.2万元,相关负责人已经出具情况说明,已无法收缴,经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做坏账处理,经主管局同意后报财政局备案;中铁十九局0.668万元应收账款,中铁十九局已经搬离通辽,当时负责人已联系不上,现相关负责人不认可该账目,应急保障中心无欠条等其他证明材料,已无法收缴,经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坏账处理,经主管局同意后报财政局备案;黄花山煤矿4.0万元应收账款已于2024年11月26日追缴。
(29)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维修集中采购程序。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维修程序,对所有驾驶员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车辆维修相关程序,坚决做到“无审批不动车”。二是核实“7笔合计5.69万元维修费发票开票日期早于采购申报日期”问题,后期将严格执行审批报销流程,建立一车一档。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已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局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维修程序进行进一步明确。2.针对“7笔合计5.69万元维修费发票开票日期早于采购申报日期”问题进行核实,纸质审批单局领导已签字,因采购申报系统内流程未走完,导致出现此项问题。已与定点修理厂进行当面沟通,建立一车一档,每次维修必须有驾驶员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以此作为审批凭证。
(三)抓好党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10.推进领导班子建设。
(30)做好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开展民主生活会培训,提高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制定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2.2024年4月24日组织负责党建业务干部开展民主生活会业务培训。3.2024年4月23日制定并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及时传达组织学习《通辽市应急管理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制度》里要求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程序等六章共计11条内容执行。
(31)严格“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组织召开党委会,就大额支出未上会研究问题重新研判。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改机关财务报销规章制度并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严格执行机关财务报销规章制度,要求大额资金报销需要将党委会议记录复印件等材料附后,对材料不齐全的票据,不予审核、报账。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已将所有大额支出未上会研究问题进行梳理,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中研究,对大额支出未上会研究问题进行重新研判。2.已重新修订印发《机关财务报销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单次预算支出超过1万元(含)的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开支、大型设备购置等大额支出,须报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要求,对于超过1万元(含)的公用经费支出,及时递交党委会议题。3.2024年9月4日由李忠臣副局长与财务人员进行问责谈话,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32)做好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对“专项+常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听取整改推进情况。二是定期召开业务指导会议,强化对二级单位业务指导。三是要求局所属二级单位地震局、应急保障中心、应急救护队制定党建工作“三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从严、全面过硬。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对“专项+常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度,听取了整改推进情况。要求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当作日常工作的首要大事来抓,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抓紧制定时间表,拓展整改路径、汇总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定期发布工作提示,强化对二级单位业务指导。3.机关党委制定抓党建“三清单”;要求局所属二级单位地震局、应急保障中心、应急救护队制定党建工作“三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从严、全面过硬。
(33)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调整党建联系工作点,指导二级单位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述职和年度考核内容,开展对所辖党支部支委培训,定期对局党委所辖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业务指导,督导,切实促进“三会一课”工作落实。二是要求地震局党支部、应急保障中心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定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根据工作实际,2024年3月26日印发《关于调整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局机关党委所辖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的程序和要求,提升“三会一课”质量,指导二级单位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述职和年度考核内容,开展对所辖党支部支委培训,定期对局党委所辖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业务指导,督导,切实促进“三会一课”工作落实。2.要求地震局党支部、应急保障中心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定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高效开展党课活动。3.具体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讨,相关责任领导已在民主生活会中主动认领此项问题。
(34)推动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会前、会中、会后各换届的把关,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局机关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组织党员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对照材料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把自己摆进去,检视材料经党组织会议把关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2024年9月16日,印发《关于机关支部调整党小组人员的通知》,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党小组;通过印发《关于做好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督查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会前、会中、会后各换届的把关,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局机关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2.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2024年5月20日与5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端正态度,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不能限于在具体问题上改,以此为戒、深刻反思。3.具体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讨。
12.优化科级干部队伍梯次结构。
(35)多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整改措施和进展:通过调任等方式,配足局机关35岁左右年轻干部;及时动议地震局科级岗位,配备科级干部。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从应急保障中心调任1名副科级干部,任局机关综合监督科副科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起算。目前,局机关内设科室已配备3名35岁左右年轻干部;2024年1月24日任命地震局副科级干部2名,由于没有符合任职条件人选,目前还空余3个正科级岗位。
(四)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36)做好人员补充和项目推进工作。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34人,实有13人,由于涉改一直未明确单位性质,招录计划得不到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无法招录人员;今年初,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对执法支队开展专项特招工作,计划招录20人,已经完成了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5人通过面试,下一步考察程序等待人社局通知后开展。二是市应急管理局已将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变更整合为通辽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督预警平台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用地选址,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及立项批复,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报送至自治区待上级批复,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建设支持,推动标准化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落地。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年初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对执法支队开展专项特招工作,成功招录5人;5月份,市委编办调整了支队“三定”,核定编制45名(新增11名),实有18人。已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空余的27名编制全部进行招录,目前招录计划已报至人社局。2.已完成用地选址,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及立项批复,目前正积极争取项目上级资金支持。
(3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党员教育工作。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通辽市应急管理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动态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研判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局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上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的分析研判和有效应对,强化局网站、公众号、活动室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三是对相关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具体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四是强化党员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压实责任,从思想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局主要领导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局党委会议,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通辽市应急管理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动态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召开研判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2.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局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传达学习上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的分析研判和有效应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局网站、公众号、活动室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3.与4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端正态度,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不能限于在具体问题上改,以此为戒、深刻反思。具体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4.强化党员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压实责任,从思想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5.相关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中主动认领此项问题。
(二)专项巡察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树牢安全理念。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深化学习,与市委宣传部和主题教育办积极沟通,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和《工作提示》,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安全生产学习纳入主题教育,要求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11月起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健带头深入开鲁县圣雪大成制药有限公司,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宣讲;2024年1月9日班子成员李忠臣深入科左中旗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三类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上以《提高认识 履行职责 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宣讲;2024年3月21日局班子成员罗君深入奈曼旗,在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专题培训班上,以《认清形势 科学应对 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为题开展宣讲;2024年5月31日,班子成员李忠臣在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会暨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上就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讲;2024年7月19日班子成员李忠臣深入库伦旗,在全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会(第二期)上,以“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为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讲;2024年8月19日,班子成员李忠臣同志在通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举办粮食安全生产及监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讲。三是将内蒙古阿拉善重大安全事故作为反面典型,2023年10月24日按照主题教育办要求,局党委委员围绕“反思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开展专题研讨;2024年7月25日局党委委员以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四是举一反三,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事故教训,组织本级及旗县安委会组织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宣传教育。2024年3月1日、5月31日市安委办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集中观看了《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在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连续两次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旗县安委会组织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对防火安全及应急处置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对防火安全及应急处置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制作《消防安全应急手册》《应急科普漫画》共25000册,面向我市各旗县市区、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市旗两级300余家单位免费发放。五是制定《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要宣传工作任务,在通达融媒客户端开设“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专栏,累计发布科普知识、典型案例等60余期;结合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等在西拉木伦公园广场、科尔沁区体育广场、市政府广场等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次。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制度。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将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施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计划。目前已完成对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草原高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通辽市蒙东城市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基地暨消防战勤保障训练基地(一期)项目、通辽市中心城区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通辽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督预警平台建设项目、通辽市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并逐步推进具体项目建设落实。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草原高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应急部初审通过并批复,目前正在推进初设编制等工作。其他项目待申报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二是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三是制定印发《通辽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并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危化科、矿山科、工贸科等职能科室日常检查、现场核查、专项督查工作内容,督促企业按照要求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市应急局已将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变更整合为通辽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督预警平台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并与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利用旧开发区公安分局东侧城投公司现有房产,按指挥中心建设标准改扩建,建成后租赁给市应急局投入使用。二是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工贸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通应急发〔2024〕13号),要求金属冶炼行业领域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三是制定印发《通辽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应急发〔2024〕27号),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并参与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四是向各旗县市区配发个体防护装备和移动终端卫星电话61部,其中:手持卫星电话29部,便携式热点终端32部。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范执行法律法规。
4.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有关问题隐患情况进行查处,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闭环,严格落实当年度“谁检查、谁复查”;制定印发《关于印发〈通辽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通应急发〔2024〕24号),将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三年行动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非煤露天矿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是办案人员对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修正,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召开专门党委会议,对执法程序规范性进行了强调,对此次执法办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全面梳理了2022年以来的所有案件,对发现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及时修正。四是制定2024年度执法计划时,将复查工作也纳入了执法工作日测算。
5.抓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举一反三,对所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其他程序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定期组织办案人员深入学习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二是2024年向市财政申请举报奖励专项经费3万元,并已全额用于举报奖励,现已向市财政申请追加经费。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事项梳理核查奖励工作的通知》和《通辽市安全生产举报事项受理核查答复奖励工作制度》,督促各地对2016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所有举报事项重新进行梳理,兑现举报奖励9.25万元。三是在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公示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确保今后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按时进行公示。
6.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印发《全市冶金工贸领域“打非治违”“罚而不改”和外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应急发〔2023〕28号),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外围外包监管措施和作业行为,加强关于外委外包相关教育培训,坚决杜绝一包了之,以包代管,全市共派出了13个检查组,检查160家企业,共排查整改问题隐患574项。二是印发《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专项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三是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7.严格落实督促整改责任。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按照“谁调查谁负责”原则,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已经对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9.2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评估,霍林郭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对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另外两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评估,均已形成事故评估报告,事故责任单位和属地管理部门已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二是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非煤矿山领域聚焦重点环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三是按照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对相关事故组织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其中企业罚款45万元,相关个人(8名)罚款11.1万元,同时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事故评估要求,已对符合评估条件的8起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评估,已形成事故评估报告,并在局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8.扎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通应急发〔2024〕22号),要求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开展《硬措施》的学习宣贯工作,对照《硬措施》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保证《硬措施》落地见效;印发《关于印发〈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应急发〔2024〕27号),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工作情况,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成立督导组多次对园区认定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定期调度完成情况,现工业园区9项应急指标均已达成,三家化工园区已由工信厅公示,并对未通过认定的科尔沁区工业园区内的化工企业采取成立化工重点监控点等手段加强管控。三是经市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安委会成员单位反复研究讨论,3月2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已正式印发《通辽市“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进一步理清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9.紧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印发《通辽市关于自治区安委会大排查大整治第三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反馈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截至目前8处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2023年5月至7月市委组织部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10期全市应急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强化问题隐患系统排查整治。三是2024年1月28日印发《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行动期间,全市累计派出督导检查组2736个,检查企业16019家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8844项,其中重大隐患42项。四是启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发现一般隐患9万余项,重大隐患301项。
(四)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提升监管队伍素质。
10.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设立专项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管。二是在全局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按照职能职责,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细致深入地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三是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召开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律进行安排部署,纪检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派驻纪检组组长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党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筑牢廉政防线。五是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党委会议,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五是对照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值班记录对值班漏签、值班记录空白情况进行严格核实,督促带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细致开展值班工作,规范记录值班工作情况,将值班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加强值班业务培训,要求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熟悉各项熟练使用信息报送业务系统和视频通讯设备,定期对值班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漏签、补签情况。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已于1月30日组织各旗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专题培训,并于2月7日上午对局机关负责值班人员开展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专题培训。
11.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效。
整改措施和进展: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进一步推进执法程序规范化;分别于6月18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11月13日举办全市应急系统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综合监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确保执法规范、监管有力,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和综合监管工作基础。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市司法局关于包容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等“三项清单”,对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包容审慎违法行为且情节轻微的企业免于处罚。三是对2021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进行了补充通报,通过评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把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工作亮点、优秀案卷等作为下步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理念,强化党委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通辽市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5-5776721;邮政信箱:028000;电子邮箱:tlsyjglj@126.com。也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通辽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反应,联系电话:0475-5776738。
中共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