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12 14:41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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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举报是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对查找重大事故隐患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发挥了有效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辽市应急管理局现公布2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案例一:2025年9月27日,群众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反映,通辽市某加油站存在“加油现场无工作人员监护,有客户未释放人体静电自行持枪加油,且未采取静电积聚防范措施”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举报事项基本属实,对存在的隐患采取处置措施后,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罚款共计1.25万元。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标准,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案例二:2025年9月22日,群众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反映,通辽市某加油站存在“加油员直接往塑料桶加注柴油”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举报事项基本属实,对存在的隐患采取处置措施后,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罚款共计1.25万元。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标准,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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