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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奈曼旗“5·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8 14:47

信息来源: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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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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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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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15时30分许,奈曼旗利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据《通辽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办法》(通安委会字〔2024〕13号)的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一、督办的主要事项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分析;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认定;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违法违规事实认定;

(四)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罚、处理意见;

(五)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履职情况;

(六)事故查处按期办结情况;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二、督办要求

(一)请你旗政府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辽市安委办每20日对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法定的60日内不能完成,需要延期的,请书面向通辽市安委办说明理由;

(三)经事故调查组集体讨论通过的事故调查报告要按规定报通辽市安委办审核,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

(四)事故调查报告经通辽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旗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