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7-14 09:5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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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概况............................................1
一、主要职能....................................................................................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第二部分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3
一、部门收支总表............................................................................4
二、部门收入总表............................................................................5
三、部门支出总表............................................................................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11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12
第三部分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23
第五部分 附件..............................................................................27
一、部门职责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部门预算包括:支队本级机关及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中队预算及所属扎鲁特旗森林消防大队、霍林郭勒市森林消防中队、科左后旗森林消防中队、库伦旗森林消防中队预算。
注:2023年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2023年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关于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12677.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3.50万元、其他收入1294.00万元、上年结转9369.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64.61万元。
二、关于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12677.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369.74万元、占73.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3.50万元、占15.88%;其他收入1294.00万元、占10.21%。
三、关于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12,67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4.00万元、占73.39%,项目支出3373.24万元、占26.61%。
四、关于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83.9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013.50万元、占30.12%,上年结转4670.42万元、占69.88%;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58万元、占14.03%,卫生健康支出336.00万元、占5.02%,住房保障支出365.00万元、占5.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45.34万元、占75.48%。
五、关于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3.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927.38万元、下降95.72%。主要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中的定额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1.00万元,2022年因政策原因未能执行,主要是按照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缴存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50万元,2022年因政策原因未能执行,主要是按照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缴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比2022执行数减少33.00万元,降低55.00%,主要用于森林消防队伍公费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9.00万元,为本年度新增项目,主要是按照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缴存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7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3.00万元,降低20.28%,主要是根据支队上年将购房补贴87.00万元调整为公积金,适当调整减少当年预算。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50.00万元,较2022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执行数减少2743.88.00万元、下降85.91%,主要是结合结转资金情况减少本年度预算。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23年预算数为468.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41.00万元、增加43.12%,主要本年度人员伙食费标准提高增加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油料费项目和装备维修项目结合实际增加预算。
六、关于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5.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0.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职(役)费、抚恤金、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相同。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森林消防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设置该项目,旨在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防火执勤、重大安保、训练演练以及其他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提供有效保障。该项目经费按照规定范围和实际需求开支,确保有限经费发挥出更高的保障绩效,确保队伍具备专业的指挥控制、全域机动、灭火攻坚和综合救援能力,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竭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立项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依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按照应急管理部党委关于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总队党委、支队党委决心意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力转型强能,勇于解放思想,强化改革创新,扎实打牢基础,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灭火和综合救援能力,全面锻造过硬队伍,加强多灾种专业救援技能培训,努力打造国家队、专业队、机动队、攻坚队,时刻保持应急备战状态,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竭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基于以上依据,设立本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该项目的实施,主要是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研究制定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基层大(中)队全面加强能力建设,落实战备工作有关要求,高效完成综合性消防救援任务;按照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购置演习演练物资及训练器材,开展演习演练和日常训练;各大(中)队根据任务安排,购置灭火训练演练物资消耗、灭火战备物资补充及防火执勤用品,开展森林和草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队伍训练有素、完成任务圆满。
5.实施周期
根据预算批复的周期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该项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12.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演习演练物资、战备物资和训练器材,开展经常性综合性消防救援训练、防火执勤及宣传教育等相关支出。
(二)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33%。主要是结合水电费、取暖费上涨的实际情况,增加支出,总体预算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本级及所属大(中)队共有车辆8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3年对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00万元,二级预算项目8个。同时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进一步改进完善。
根据预算公开工作要求,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公开5个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的其他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的保障经费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森林消防队伍尚未参加医疗保险,该支出主要用于森林消防队伍公费医疗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各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各级用于履行单位职责,为圆满遂行综合性消防救援任务而发生的各类支出,包括消防救援装备购置费、消防救援专项业务费、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通辽市森林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