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500MB19236324/2024-046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通应急字〔2024〕3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公文时效 | 长期 |
索 引 号 | 11150500MB19236324/2024-04602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通应急字〔2024〕3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公文时效 | 长期 |
发布时间:
2024-07-01 10:59
信息来源: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分享到:
通应急字〔2024〕37号
关于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守正创新,夯实基层基础,紧紧围绕“两件大事”要求和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抓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质量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把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目标要求,持续抓好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建设,推动我局政治功能、机关作风和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压紧压实局党委所辖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新闻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舆论工作各项保障机制,积极稳慎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三)全面开展党内纪律建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家庭家教家风教育,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新提任干部、新入职干部针对性纪法教育,切实养成纪律自觉,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清为美的良好工作氛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俭朴之风,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全面落实“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以“应急大讲堂”、应急系统干部培训、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自然灾害救助等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感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关怀厚爱,深刻领悟“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进一步坚定信心、实打实干,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上下营造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浓厚氛围。
(五)全面做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通辽市委第二巡察组、通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严肃认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确保条条整改、件件到位、事事见效,把巡视组、巡察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转化为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盯紧盯牢高危行业领域
(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有关部门分别研究制定子方案,扎实推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行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七)全面压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加大通辽市“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宣贯力度,推动有关部门担责尽责。推动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手段,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按照自治区部署,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八)强化非煤矿山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非煤矿山井上井下、露天井工、地面建筑场所全面排查“过筛子”,强化非煤矿山源头管控,按要求执行非煤矿山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停产停建多年、建设期超期且未申请延期的地下矿山一律重新履行“三同时”手续。积极引导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关闭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规划新建“四个一批”工作措施。推进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深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监控数据造假、不按设计生产建设等严重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挂名矿长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实际控制人不履职等突出问题。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安全监管,对尾矿库开展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尾矿库闭库销号。
(九)持续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管工作。推动建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切实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专项检查,提升重大危险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推进老旧装置安全分类整治、化工企业安全评估,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施油气存储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加大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执法检查力度。
(十)深化细化工贸行业排查整治。继续加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铁合金安全规程》宣贯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工贸企业事故发生。聚焦铝加工(深井铸造)、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从严管控金属冶炼企业和建设项目。加强涉粉尘爆炸企业排查治理,坚决整治除尘系统设置不规范、粉尘过量积聚、作业人数超限等重大事故隐患。深化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地区企业安全评估+服务工作。
(十一)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深化“安全评估+执法+服务”,分级聘请专家团队,一家一家“过筛子”整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罚而不改”、“打非治违”行动,建立健全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编制《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质量通报制度,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
三、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筑牢自然灾害防线
(十二)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水平。推进各级设立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理直气壮履行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能,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救灾救助、信息发布、调查评估等工作机制,统筹力量资源,真正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更新,深化普查成果应用,密切与气象预警信息协同联动,切实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十三)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公布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紧盯水库防洪保安、山洪灾害防御、城市防洪安全,抓好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落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确保汛期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严防旱涝并发、旱涝急转。
(十四)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充分发挥森防指办公室职能作用。深入落实防火责任,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同时开展防火督导检查,推动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值班值守、“有火必报”“报扑同时”和重点时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强化扑火应急处置,遇有火情统一指挥、科学处置、重兵扑救,力争当日火、当日灭、不成灾,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和次生灾害发生。
(十五)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重新修订通辽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推动乡镇、苏木(街道)成立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打通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后一公里”。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易发区防震减灾情况进行起底式大排查,摸清各类承灾体风险源情况,推动实施房屋设施抗震评估及加固工程。
(十六)提升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优化应急物资品种和储备布局,健全完善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紧急调拨机制,完善物流信息库建设,提升应急物资装备紧急调拨调运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积极推进应急物资装备库升级改造项目,用好消防改造专项资金,逐步提升应急物资装备库基础。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灾情统计报送管理,强化查灾核灾和灾情评估,扎实抓好救灾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全面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十七)扎实做好事故统计上报。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工作规范,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逢报必审、渠道畅通”的原则,及时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做到“首报及时、续报准确、终报全面”,加强与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严禁迟报、瞒报、漏报;严格开展全市灾害事故信息归口统计直报工作,加强统计数据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事故信息、行业分类、事故概况等填报准确,定期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规律,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辅助决策。
(十八)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认识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准确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严格追究生产安全发生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事故评估机制,按照“谁调查,谁评估”原则,按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九)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应急协调联动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加强队伍训练,紧绷战备意识,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模拟不同种类的突发事件和灾害情景,提高队伍成员的应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队伍成员熟悉事故救援操作流程和装备使用加强各应急队伍联勤联动和军地协调配合;着手多支应急队伍,在现有企业专兼职应急力量和设备装备的基础上,推动成立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城市防内涝、抢险救援、极端天气应对、危化品救援等多种救援任务;与本地民航机场和航空公司沟通对接,重点关注航空器租赁使用、临时航线申请、航空器应急救援等问题,推动发展航空应急救援力量。
(二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积极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前期调研评估工作,规范编制印发各类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建立专门台账清单,扩充应急预案电子文本归档,提高预案管理数字化水平;结合不同阶段安全风险特点,组织指导各旗县市区和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存在问题和不足,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十一)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通辽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通信保障项目,积极开展智慧应急“星火计划”试点建设。推动市旗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落地实施,构建横向连接“一委四部”成员单位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纵向贯通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三级指挥部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满足联合值守、应急处置、会商研判、指挥决策实际需求。融合共享公安、林草、交通等部门“雪亮”工程、“铁塔哨兵”视频监测等数据,有效提升防火、防汛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配齐卫星链路、无人机、卫星电话、布控球、5G单兵等事故灾害现场音视频数据采集设备,满足数字化战场和应急“三断”实际需求。
五、全面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充分发挥服务指导作用
(二十二)夯实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试点相关工作安排,积极申报试点苏木乡镇(街道),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落实基层主体责任,探索实用有效的基层应急管理模式,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实现“六有”(有机构、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和行政村(社区)基本实现“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目标。
(二十三)积极推进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局机关和执法支队“三定”方案,调整职能和人员编制,细化各科室职能职责,理顺矿山安全监管体制,不断配齐配强人员力量。
(二十四)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动各旗县市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院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健全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设施建设,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方案,保障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十五)夯实应急管理基础。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动态监管,有效激发企业自主安全管理。加快建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机制,提高政策知晓度,激发群众参与安全监督的热情。认真实施国家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指导各行业领域落实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标准规范,加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帮扶力度。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监管。
(二十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做好部门内学法用法,开展社会普法宣传,确保“八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收集整理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
(二十七)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精简办事程序。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帮办代办事项清单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立容缺后补和告知承诺办理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制。推进涉企信息共享,落实双公示制度。完善企业电子证照库,推广免证办服务。
(二十八)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水平。印发《应急管理宣传工作要点》,开展“应急安全大讲堂”活动,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提高全民安全理念和应对紧急状况的能力。探索建立咨询服务机制,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应急技术咨询服务,筑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六、全面提升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提高应急管理队伍素质水平
(二十九)全面提升能力本领。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市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用好应急管理干部大讲堂,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实战能力水平。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在重大任务一线、艰苦复杂环境、关键吃劲岗位练就真本领,培养全面发展、一专多能的应急管理干部。加强调查研究,抓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强化优解思维,着力破解应急管理改革发展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2-2024)》《自治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规划(2022-2024)》,积极拓展进人渠道,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机制,坚持鲜明用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的干部队伍。
(三十一)扎实推动开展“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监督指导各类安全培训机构工作,并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对考试成绩合格的尽快发证。以新考场建设为契机,完善考场硬件基础、考试流程等。建立完善考试档案,全过程录像资料、准确规范的考试数据等信息备案。切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十二)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严把专家入库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申报专家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履职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断充实调整专家库。优化专家库专家结构,通过增补等方式,征集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类专家和应急救援类专家。规范专家管理,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稳妥处置考核不合格、工作不认真、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等情形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