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500MB19236324/2025-005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1-15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00MB19236324/2025-00519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1-15
公文时效 有效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5-10-10 10:24

信息来源: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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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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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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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辽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送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建设职责

2024年度,我单位深入落实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学习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研究部署2024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压实各方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在其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要求,带领所属科室加强法治学习、筑牢法治意识,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四是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职责,编制年度述法报告,对法治建设理论学习情况、重点工作发展情况、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报告,为下一步改进发展明确了方向。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人员清单和职责、权限、救济渠道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进行公开,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责依纪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从而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溯管理。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通辽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范围及审核流程。四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适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要求,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按照《通辽市应急管理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等三张清单开展包容审慎监管。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执法人员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二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班,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维护应急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三是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方式,发挥专家把关作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四是加强专家管理工作。修订《通辽市市级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通辽市市级应急管理专家费用支付标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领域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为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通辽市应急管理局案卷评查办法》,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每年至少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抽查。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履行好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职责,按照《通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人民检察院、通辽市公安局印发《通辽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制定印发《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细化追责、免于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五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我单位认真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通过组织观看视频讲座、集体学习、微信公众号普法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准确理解和适用新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三)深化应急普法,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制。研究制定《通辽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各科室、局属二层单位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全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动全局法治建设新局面的形成。通过执法支队及执法科室办案,以点带面,以案释法,把每一次执法行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扩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依托“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全国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专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系列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七进”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

3.认真制定指导清单。制定印发《通辽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通依法治市办发〔2024〕2号)文件要求,通辽市应急管理局结合《通辽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制定本部门应知应会指导清单,并将清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规学法常态化。

4.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充分运用“通辽市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法治宣传和安全科普,以生动直观的宣传方式向公众呈现出精彩非凡的法治教育讲堂。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尚未完全达到相关要求。一是学习深度有待提高。我局虽然在不断加强法治学习,但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二是普法宣传手段和方式需要进一步拓展。个别科室在处理业务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宣传手段不够多元,对于安全生产领域专项问题的深度报道和普法宣传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法治责任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抓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落实落细法治工作,做到层层压力传导、级级肩负责任、上下守法用法,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保持依法执法、依法办事严、实、细的政治生态,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持续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结合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二是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决做到依法执法

一是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分级分类执法对象清单,制定专项监管和双随机监管年度执法计划,严格落实整改复查和违法行为处罚等闭环工作。二是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撑作用,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等法制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