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3-31 21:12
信息来源: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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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由通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报告总结了2017年度通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敖游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206室;邮编:028000;电话:0475-8836721)。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安监工作实际,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层面,积极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顺畅,取得了良好成效,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准确、高效开展。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我局健全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我局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录入、审核、公开与报送。
(一)公开内容。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
(二)公开形式。紧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市安全监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各类信息公开,发布安全监管信息。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组织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解读、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信息、重大决策信息、近期工作动态、预决算信息、重大安全预警信息等九个方面进行了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及时按程序跟申请人对接,按时办结。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出现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为1人,为兼职,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全年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全年无减免情况。
六、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还需要进一步加深,依然存在信息量偏少,信息内容反应不够完整、不够全面等情况;二是部门公开的各类信息,在公开的时限、时间、语言内容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和安监执法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优化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进一步通过政务微博和微信拓展公开渠道,主动发布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监察执法等信息。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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